请已通过2019年度第二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试(眉山片区)体格检查和已经申请复检的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11月13日当日上午8:30前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楼(东坡区学士街268号,可乘8、15路公交车)参加面试,证件不全或迟到者不能参加面试。
本公告由眉山市消防员招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度第二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试(眉山片区)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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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消防员招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