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称
招聘岗位:会计岗位1名;工程岗位1名;岗位类别:专业技术。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第二十九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岗业条件
1.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2. 取得会计、工程(公路与桥梁、桥梁与隧道、公路与城市道路、市政道路、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 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核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和内江市公路局官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11月7日-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11月15日中午12时。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公路局机械化养护中心(内江市东兴区红光路35号沱桥桥头甜城隧道旁)、内江市公路局五楼政工科(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82号)
4.报名相关资料
(1)《内江市公路局机械化养护中心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个人简历;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6)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报名者须持相关资料到内江市公路局机械化养护中心政工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后到内江市公路局政工科复审。
(三)考核
成立内江市公路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采取面试的方式,对资格审核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五)政审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由内江市公路局机械化养护中心和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参照《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市纪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本公告由内江市公路局机械化养护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2-2265263(内江市公路局政工科)
0832-5869162(内江市公路局机械化养护中心政工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
0832-2255320(市公路局监察室)
0832- 2256522
内江市公路局机械化养护中心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