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 具有团队意识,工作严谨细致,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接受成都市(全部区市县)范围内工作地点调配。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能力和资格条件;能提供劳动合同、离职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证明招聘岗位的条件中要求的工作履历。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等尚未解除的;
5.曾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关系的;
6.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聘用后的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
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具体见《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第二批次)岗位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统筹研判,对部分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在招聘计划控制数内进行调整或调减,岗位若有调整将通过中心门户网站(http://cdzfgjj.chengdu.gov.cn)发布公告。
三、工作地点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经办机构。
四、招聘程序、方法及时间安排
为推进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突出专业化选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第二批次)工作将委托专业招聘工作机构组织实施。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 月25 日至 11 月3日20:00点。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中心门户网站(http://cdzfgjj.chengdu.gov.cn)下载《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第二批次)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对《报名表》各项内容如实准确填写后发送至中心邮箱:cdzfgjjhr@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报名表》请勿调整格式,必须以word文档形式进行投递,因格式或文件类型错误导致简历无效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按照公告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报名要求报名。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279971)。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根据网络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岗位工作地,择优选择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应聘综合业务受理岗人员须根据中心业务发展需要,服从岗位工作地点调剂。经初步审查符合招聘要求和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相关证书(学历证、职称证、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证明;(2)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照1张;(3)经本人签名的《报名表》2份;(4)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格证明等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具体要求以届时通知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资料提供不完整者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和信息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认知能力测试
1.应聘人员需参加认知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信息整合、逻辑推理、数据计算、语言应用能力。
2. 认知能力测试成绩以划定合格分数线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合格者,具备参加面试资格;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认知能力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占比10%。
(四)面试
参加认知能力测试且成绩合格后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人数按1:3比例进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调减直至取消相应岗位招聘名额。岗位若有调减将在面试前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cdzfgjj.chengdu.gov.cn)公布。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中心网站公布。受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招聘专业机构可视考试报名情况适当调整面试组织实施方式。
弄虚作假、主动放弃者,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由中心按照认知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及资格审查结果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面试,最多递补2次。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认知能力测试10%+无领导小组讨论30%+结构化面试60%。
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1的比例等额进入政审环节。
(五)政审
应聘人员需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在户口薄所辖派出所开具),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最多递补2次。
(六)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心网站公布。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中心或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中心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2次。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如有违规、违纪或涉及资格条件的反映,经查实后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招聘录用
1.经考察、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中心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2.拟聘人员正式报到后的一个月内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书》。薪酬待遇按中心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拟聘人员报到后,进行理论培训及跟岗培训,培训期满经理论培训和跟岗培训考核均合格的,正式上岗;理论培训、跟岗培训有一项不合格或两项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五、咨询及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86279971。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咨询: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部,028-86279971;监督举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群工作部(机关纪委),028-86279612)。
六、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方网站上(http://cdzfgjj.chengdu.gov.cn)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认知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委托的招聘工作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特此提醒。
附件1: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第二批次)岗位表.docx
附件2: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第二批次)报名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