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凉山州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4名。岗位详见附件1:《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公开考调凉山州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
全州范围符合考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
三、考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勤奋敬业,清正廉洁,甘于奉献;
2.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同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4.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10月28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2.有建档立卡贫困村的乡镇党政正职;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有涉法涉案情形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由凉山州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试用、集体研究决定、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考调公告。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凉山州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报考者需本人到凉山州西昌市三岔口西巷48号(凉山州农业农村局人事科2号办公楼307室)报名,不得代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资格审查。由凉山州农业农村局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份,贴照片;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事业转正定级表》、编制卡复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2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6)近期两寸免冠照片3张及同版jpg格式电子照片;
(7)公务员(参公人员)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的承诺,事业人员低聘的承诺。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领取准考证:2019年11月14日-11月15日上班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凉山州农业农村局2号办公楼30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
(三)考试
本次考调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5: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达不到5:1的,由凉山州农业农村局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削减或取消考调岗位。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详见凉山州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考调人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因笔试缺考等原因造成面试达不到比例的,由考调领导小组向有关部门申请后,调整面试比例方案。
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差额2名确定考察人选,由凉山州农业农村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
(五)体检
考调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试用
按照考调名额等额进入试用,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确定拟正式考调人员名单。如试用结果达不到考调要求或试用期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试用资格,并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该考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七)公示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对拟正式考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报州人社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影响考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该考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八)调动
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和凉山州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笔试成绩、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在凉山州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发布。
(四)体检、试用、公示环节出现缺额需要递补时,只递补一次。
本公告由凉山州农业农村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凉山州农业农村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34-6995728
监督电话:0834-6950758(州纪委派驻农牧局纪检组)
附件1: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公开考调州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2.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公开考调州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