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表。
二、复审时间
2019年10月22日(星期二)上午9:30—12:00。
三、复审地点
龙泉驿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二楼大厅(龙泉驿区文景街139号)。
四、所需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有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打印网上填报的《应聘资格审查表》一份;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规培经历等。
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根据《公告》规定:“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根据《公告》规定:“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由主管部门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或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
附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咨询电话:028-69928683(区卫健局组织人事科)
028-84866075(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龙泉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