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 间
10月17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地 点
绵阳市高新区消防大队(高新区火炬西街139号)。
三、心理测试对象
通过资格复核和身体初检的考生(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于10月17日上午9:30前到达测试地点,上午10:00正式开展测试,测试先后顺序为考生签到顺序。
(二)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心理测试,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时间进行心理测试,不进入下一阶段招录考核。
(三)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四)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五)请注意个人安全。
附件: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合格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绵阳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