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已通过2019年度第二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试(眉山片区)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考生,携带《准考证》、《报名表》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10月18日上午8:30前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楼(东坡区学士街268号,可乘8、15路公交车)参加心理测试,证件不全或迟到者不能参加测试。
本公告由眉山市消防员招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度第二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试(眉山片区)心理测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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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消防员招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