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考调计划及职位
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名。
三、基本条件
1.市级部门(单位)、县(区)、乡镇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县(区)及以下机关工作须满2年以上;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如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经历的不受专业限制;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21日之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或乡镇机关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1日-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 报名地点: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办公室(炳草岗劳动大厦六楼605),联系人:鲜红芝、徐豪瑞,电话:0812-3333416。
3.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A4纸双面打印,贴两寸近期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鲜章);
4.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采取逐轮淘汰的方式进行,根据报考职位的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如未达到3:1,经市医疗保障局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到2:1,如达不到2:1,则调减或取消考调计划。笔试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报考职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报考人员未达到考调计划3:1比例且经研究同意降低到2:1,则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在面试前提供市级主管部门(单位)或县(区)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因考生不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由市医疗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医疗保障局研究后组织加试)。考察工作由市医疗保障局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全面考察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
(五)体检
市医疗保障局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如遇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情况,经市医疗保障局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考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组对整个选调工作全程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12-3332963
六、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3333416
附件: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点击下载)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