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调名额及职务
公开选调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7名(见附件)。
二、公开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作经历。其中,2014年8月11日川委办〔2014〕30 号文件下发后,新发布公告录(聘)用的乡镇公务员和乡镇事业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他若有服务年限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和约定;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6.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聘任制公务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6日工作日(9:00-16:00)。
2.报名方式: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规定时间内到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党委(人事科)326办公室(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70号文旅大楼),联系电话:0833-2429009,2130296。
4.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一式3份;
(3)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
(4)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照选调公告和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2.选调计划与初审合格人员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经市人社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取消。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缺考,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后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由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通知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程序。
4.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1.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2.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六)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1.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选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公示和调动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五、其他
(一)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凡发现违反选调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
(二)在考察、体检、公示和调动环节,如因考生自身或考生所在单位或所在地主管部门等原因出现职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按各环节相关规定进行。
六、本公告及职位的具体条件,由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3-2130296,13698395949
监察电话:0833-2132366 (驻局纪检组电话)
附件:1.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