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州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副主任1名。
二、选调对象
全州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应具有五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4.政治坚定,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以及综合管理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务实正派,工作严谨细致。
5.近五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从事文秘工作两年及以上且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两年及以上。在县(市)党委、政府办公室从事政策研究、文秘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公务员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由凉山州医疗保障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试用、讨论决定、公示和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和成绩等相关事宜通过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2019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凉山州医疗保险管理局211办公室报名(航天大道三段七号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得代报。
(三)资格审查
由凉山州医疗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中共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党组2019年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办公室副主任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份,需经所在单位(州级机关考生所在单位党组)和所在县(市)委组织部门签字盖章;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编制卡复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2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由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五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需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6)从事文秘工作两年及以上证明和干部任职文件(需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7)近期两寸免冠照片3张及同版jpg格式电子照片;
(8)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2份(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达不到5:1的,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考调名额。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凉山州医疗保障局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七)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员2名(差额1名),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九)试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州医疗保障局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十)讨论决定。试用期满后,根据职位要求、试用情况,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如试用结果达不到选调要求或试用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试用资格。
(十一)公示和转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对拟正式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送组织部门审批后,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影响选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体检、试用、公示各环节出现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2188201
监督电话: 2192019
附件:中共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党组2019年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办公室副主任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