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武胜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临聘人员30人(其中男性22名、女性8名)。本次招聘人员身份性质不属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及省、市、县相关文件中所确定的警务辅助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20周岁-35周岁(1984年9月3日至1999年9月2日期间出生);
4.拥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查询);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
5.男性净身高不得低于170厘米;女性净身高不得低于160厘米;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型端正,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二)禁止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目前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含临聘人员)或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含临聘),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全日制公安或司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优先聘用。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武胜县公安局政治处503办公室。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2寸证件照2张(白色背景)。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综合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体能测试按照人民警察警体达标标准进行,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均实行一票否决。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各按3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及格的基础上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不及格者按零分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以公安业务知识(法律法规)为主,无指定用书。
(三)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特巡警类)招录相关体检标准执行。
(四)确定招聘对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招聘对象并进行政审考察;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武胜县公安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监督电话:0826-6222891(县纪委监委驻县安局纪检监察组)咨询电话:0826-6223212(武胜县公安局政治处)。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武胜县公安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武胜县公安局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