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1名。
二、薪酬待遇
聘用驻矿安全监督员月工资3000元/人,考核工资每月1500元/人,聘用人员相关保险费用按规定交纳。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驻矿安全监督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遵守法律法规和驻矿安监员管理规定;
2.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男性;
4.身体健康,适合从事驻矿工作身体条件。
5.具有涉矿专业学历、相关资质证件或具有矿山管理2年以上实践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测试、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18:00);
2.报名地点:青川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资质证件和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4.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笔试、面试和考核进行,笔试占40%,面试占40%,考核占20%,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
1.笔试面试内容:煤矿、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管理等内容;
2.考核内容:工作经历,现实表现,具有的专业水平,相关资质和证件等内容。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公布总成绩,确定录用对象参加体检,体检出现缺额时,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拟聘人员名单以公告形式公布,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实名制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调查线索。
(六)签订聘用合用
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川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青川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0839-7207092
监督电话:青川县应急管理局监察室 0839-7202542
附件:青川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