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结论详见附件
二、有关复检事项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乐山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楼1104办公室)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未按时亲自提交申请和未参加复检的,一律视为放弃资格,结论为“不合格”。申请复检的考生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论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联系电话:0833-2130835。
乐山市“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