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期
2019年8月12日—8月16日(5个工作日)。
二、公示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二)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三)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三、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屏山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通讯地址: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609
邮编:645350
电话:0831-5722272
附件:屏山县城区及周边学校选聘在编在职教师张旭拟聘公示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8年8月12日
屏山县城区及周边学校选聘在编在职教师张旭拟聘公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报考学校 |
报考岗位 |
总分 |
原工作单位 |
备注 |
1 |
张旭 |
女 |
1987.06 |
屏山县岷江幼儿园王府井校区 |
幼教教师二 |
72.00 |
屏山县书楼镇中心幼儿园(新庄幼儿班) |
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