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期
 2019年8月12日—8月16日(5个工作日)。
二、公示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二)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三)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三、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屏山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通讯地址: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609
邮编:645350
电话:0831-5722272
 
附件:屏山县城区及周边学校选聘在编在职教师张旭拟聘公示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8年8月12日
屏山县城区及周边学校选聘在编在职教师张旭拟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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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报考学校  | 
	
	 报考岗位  | 
	
	 总分  | 
	
	 原工作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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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旭  | 
	
	 女  | 
	
	 1987.06  | 
	
	 屏山县岷江幼儿园王府井校区  | 
	
	 幼教教师二  | 
	
	 72.00  | 
	
	 屏山县书楼镇中心幼儿园(新庄幼儿班)  | 
	
	 递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