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2019年8月12日起至8月16日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实事求是地向翠屏区公选办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经单位集体研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举报原则上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0831-8201711。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2018年公开选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孕期缓检)
宜宾市翠屏区公开选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学历 |
年龄 |
职位代码 |
报考区县 |
总成绩 |
拟聘用社区 |
1 |
余露 |
女 |
2018010020920 |
大专 |
27 |
201801002 |
翠屏区 |
67.90 |
西郊街道东风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