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不能进入下一考录程序。公示时间为7天(8月8日-8月14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干部群众如有需要反映问题,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市纪委监察委、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电话:2499150、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电话:2499205)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乐山市公安局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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