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即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8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如有情况需反映,请以实名方式通过电话、书面或面谈形式向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或文化和旅游厅直属机关纪委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8-86702305(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028-86702205(文化和旅游厅直属机关纪委)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邮编610021)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