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事宜
(一)体检对象
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的公告》规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本次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最低总成绩为57.595分,达到最低总成绩进入体检对象15名,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和要求
司法行政机关招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13号)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须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进行尿液毒品检测。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
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三)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体检定于2019年7月25日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7月24日16:00准时在阿坝州司法局政治部报到(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尔玛街167号),办理体检手续等相关事宜。25日上午8:30准时在阿坝州司法局一楼集合,集中后统一前往规定医院进行体检。
(四)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请参加了本次面试的所有考生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考生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3.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准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交纳(每人550.00元左右)。
4.体检前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禁饮酒及进食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禁食、禁水,空腹参加体检,否则后果自负。
5.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穿有金属饰物衣裤。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医生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缺席体检的考生,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8.体检当天,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由除工作人员以外的其它人员陪同或随同体检。
9.考生应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事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对体检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前一天下午在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领取、填写《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审表》。
考察期间请各位考生将《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审表》中所记载的电话保持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其他事宜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联系电话:0837-2821087
阿坝州司法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