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协管人员4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
二、招聘条件
(一)职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工作,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或无吸毒史;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6月30日至2001年6月30日之间出生)。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2米及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5.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复退军人、体育特长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被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城管局)或邻水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开除或者辞退的;
2.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826—3291199)。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逾期不予补报。
3.请应聘者带上毕业证、有效身份证件、资质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3张,到邻水县鼎屏镇青年路39号(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名并填写《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以上资料投递后,恕不退回,本单位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成绩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时事政治、基本常识、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考生凭身份证(有效期内)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求职动机、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和综合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六)公示。对拟聘用对象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如实反映问题。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合格者名次依次聘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在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入职时间并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四、相关待遇
(一)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邻水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现有协管人员标准保障。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协管队员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工作期间可在食堂就餐,食宿费用自理。
五、注意事项
(一)因应聘者不主动,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电话正确、畅通。若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此次招聘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本单位认为应聘人员不能满足该岗位任职要求的,不予聘用。
(四)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