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一)遴选单位:乐山市心连心服务中心。该中心为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遴选名额:10名,其中:7名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
二、遴选范围
乐山市县级及以下、市外(四川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遴选条件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其中,2014年8月11日川委办〔2014〕30号文件下发后,新发布公告录(聘)用的乡镇公务员和乡镇事业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他若有服务年限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和约定;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和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聘任制公务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7月22日—7月26日(5天),每天9∶00—18∶00。
3.报名地点: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科(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98号1号楼612室,联系电话:0833-2134798)。
4.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各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乐山市心连心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份。
(4)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
(二)资格审查。
1.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2.实行差额遴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到3∶1比例方可开展遴选;未达到遴选比例的,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在岗位间调剂或取消。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写作能力、行政职业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按遴选职位名额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人选。
1.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知识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2.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体检。
1.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以及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在市人社局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行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遴选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公示和调动。
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七)其他。
1.在考察、体检、公示和调动环节,如因考生自身或考生所在单位或所在地主管部门原因,不能完善拟调手续而出现遴选职位缺额的,可等额递补1次,递补工作按各环节相关规定进行。
2.一旦发现违反遴选条件者,一律清退。
附件:1.乐山市心连心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乐山市心连心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