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及岗位信息
单位:大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岗位:编外辅助人员
名额:5名(男女不限)
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二、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愿从事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和慢性传染病;
(4)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5)文化程度: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大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4.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1寸免冠近照1张(含电子版照片)。退伍军人应提供退役证明或相关证件。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5.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招聘名额与本次招聘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
1. 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时政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
(4)要求:笔试时须带本人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政审考察。政审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其他不适宜从事退役军人工作的不予招聘。政审表需本人至户籍地派出所出具。因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政审合格依次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选。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公示合格后予以录用;体检不合格、不能作出结论或未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不予录用,缺额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公示5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1.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大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人员上岗后,按照《劳动法》与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邑分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完成后,按大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因自动放弃应聘或培训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3.薪酬待遇:统一购买社保、医保,实行绩效考核机制。
八、录取后递补
从录用之日起一年之内,若录用人员有离职者,可按本次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培训辅导班,不收取报名费。咨询电话:028-88219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