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及条件
(一)职位及名额
面向全省机关选调法官助理2名、司法行政人员(会计)1名。
(二)报考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良好的政治品格。
2.具备履职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文字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3.报考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为2017年6月30日前正式进入七类机关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6月30日之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人员(会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须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报考司法行政人员(会计)人员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有审计、财政部门相关工作经历1年以上。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需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近三年内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近五年内被辞退公职的人员;
5.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侦查的人员;
6.与报考单位相关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人员;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7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外网)下载并完整填写《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助理报名表》或者《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财务人员报名表》,在报名时间内携报名表、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及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及拟报考相应职位所需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直接到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或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寄至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雅安市雨城区三雅路6号,邮编625000)。
(二)资格审查
政治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对报考法官助理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考察
1、面试(仅法官助理职位)。
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面试结束后,法官助理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司法行政人员(会计)职位全部报名人员作为考察对象,法官助理职位考察占综合成绩的40%。
(四)开考比例
以上职位均不限开考比例,但如形不成差额考察的,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面试、考察每一单项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司法行政人员(会计)职位人选考察成绩不得低于70分。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五)办理手续
考察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考察成绩×40%)或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调动人选,并报院党组研究确定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应该真实有效,任一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本次选调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经调查属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工作方案由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4、联系电话:0835—2855120。
附件:1.《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助理报名表》
2.《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财务人员报名表》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