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共计20个岗位:其中初中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1名、化学1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小学语文3名,小学数学3名,小学英语3名,小学音乐1名,小学体育1名,小学美术1名。
三、面试办法和程序
(一)面试对象
依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设岗数的1:3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1.时间:2019年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永昌小学(永昌镇青片路26号,联系电话:0816-4823643)。
3.考生下载《2019年四川省招聘特岗教师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善表格,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三份(贴上照片),并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所学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学位、学籍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位证、准考证、加分证明(获奖证书、实习支教证明等)、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需注明教师资格证书种类、任教学科和编号)。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依据考生提供的证件,审查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条件,并签署资格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依据考生提供的加分证明,核定加分分值,填写在加分栏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对象和条件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含音体美教师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含音体美教师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加分之和(面试考核综合成绩满分为104分)。面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音、体、美、幼儿园教师试讲(含规定项目技能测试)时间根据试讲、测试项目具体确定。其他岗位教师试讲时间15分钟,备课准备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相关事宜。
(1)请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自备特长展示器材。
(2)面试加分: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在面试考核综合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①报考生源地(北川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②省级及以上表彰的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抗震救灾优秀大学生加2分。
③近两年参加过半年以上教学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有师范院校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证明材料)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加1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类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
3.确定体检人选:依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面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试讲成绩也相同的,按照笔试综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确定名次。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将于试讲当天下午张榜公布。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在北川政务网(beichuan.gov.cn)公告,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及时关注,不再作任何通知。
2.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递补: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同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北川政务网(beichuan.gov.cn)公布。
五、征集志愿
首次组织面试考核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后,若还存在岗位空缺,将组织征集志愿,满足招聘对象及条件规定要求的,可以调整岗位征集志愿,在参加特岗教师招聘笔试、具有笔试综合成绩、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所有考生中进行调剂,其中两类人员除外:一类是参加面试考核后已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另外一类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
六、岗前培训
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对拟聘特岗教师实施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以及培训方式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另行通知。
七、签订协议
通过岗前培训后,拟聘的特岗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县教育和体育局签订《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统一派遣到服务学校。
八、组织纪律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16-4823643(县教育和体育局)
0816-48231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4821390(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