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核测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成绩或资格的人员、缺考的人员、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成绩未达80分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及注意事项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考生请务必于2019年7月4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到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3-3室(地址: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电话:0830-2522061)领取体检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领取体检通知书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领取,领取时需查验考生身份证件。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领取,但需提交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考生本人、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
1.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2.体检入闱报到时间:2019年7月5日(星期五)上午7:20之前。
(四)体检安排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规定的体检入闱时间之前按时到龙马潭区政府大楼(龙马大道三段77号)正门前集合报到并入闱统一参加体检。
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达到指定地点入闱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体检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体检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不含第一代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体检。未携带体检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体检。
2.体检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费500元/人左右。
3.参加体检的考生,参加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4.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禁食早餐。
5.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当天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医院,不可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7.体检时,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
考生在体检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体检结束,由工作人员带领离开体检医院,不得再进入封闭区域或在体检医院逗留。
8.建议外地考生提前一天到达,以便准时参加体检。
9.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怀孕考生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参加部分体检项目。
递交材料:考生个人暂缓部分项目体检申请书、近一周内的怀孕B超报告单等。
递交材料时间:2019年7月4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递交材料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3-3室(地址: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电话:0830-2522061)。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考核事项
(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岗位直接考核招聘的人数进行等额考察,考察由用人学校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组应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取消其直接考核招聘资格。
(二)考核有关其他事项,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所登记的手机畅通。因考生手机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