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确定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考生,其《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试其他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成绩,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本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成竞争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最低《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为43.5分。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定于2019年7月5日,体检人员请于2019年7月4日(8:30-12:00;15:00-18:00)到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718办公室(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62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体检通知书并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联系电话:0812-3332281。
四、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必须到指定医院按体检标准、程序进行,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处于月经期请在体检前主动告知医务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在体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检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补检。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7)需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合适的眼镜。
(8)体检医师和单位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可做出判断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体检中严禁考生向体检医生自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