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府办发[2015]50号)及《川北幼儿师范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到学校相关系部、处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上半年自主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3)相应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上半年自主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5)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8)不适宜应聘相关工作岗位的。
三、报名
本次公开自主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 日至2019年7月2日24:00止。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报考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录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地填写《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导致不能审查通过,或者联系电话不畅通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提交《报名信息表》。报考者在2019年7月2日24:00前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发送至邮箱:zzrsc@cbyz.edu.cn,逾期不予受理。
4.网上资格初审:学校组织人事处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根据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表》进行初审,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
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现场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资格审查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者于2019年7月5日9:00至16:00带上以下材料到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心楼309室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信息表》1份(报考者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出具报考同意书。
五、面试
1.面试实施方案。专任教师面试采取讲课或讲课+技能测试方式,辅导员及其他管理岗位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实施方案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制定,由组织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2019年7月6日,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心楼。
3.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六、拟录用人员公示
学校党委根据面试成绩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招聘岗位、拟录用人选、面试成绩在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体检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学校组织人事处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的项目和标准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学校规定流程签订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九、待遇
一经录用,和学校同类人员同工同酬,享受同等待遇。硕士研究生、博士在享受同工同酬待遇的工作期间,若通过广元市人才引进考核或公开考核招聘,按《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享受人才引进相应待遇。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过程及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录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学校监察审计处:0839--3372374。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学校组织人事处,电话:0839-3314523, QQ552163887;QQ455458385联系人:陈老师 王老师
附件1: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附件2::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上半年自主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附件4: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