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及名额
(一)高中(3人)
高中语文教师1人、高中英语教师1人、高中数学教师1人。
(二)小学教师(6人)
小学语文教师3人、小学数学教师1人、小学英语2人。
(三)幼儿园教师(2人)
二、报考对象
全国范围内在编在职教师(不含夹江县在编在职教师)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学历要求: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夹江籍或夹江户籍的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必须具备高中或中职(专)及以上教师资格,且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的出生日期为准),具有夹江籍或夹江户籍的教师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近3学年受司法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的;
3.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报名一律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7日—7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夹江县迎春南路108号(夹江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2)。
3.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夹江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教育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注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章);
(2)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从干部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公章);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提供本人所在地编制部门在编证明、所在公办学校出具的任教年限及任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5)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报考人的工作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证明。
4.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公布审查结果,并对符合要求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后,如报考岗位空缺,则自动取消该岗位。若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证属实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核
1.考核内容
考核为课堂教学考核和教学理论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课堂教学考核形式为现场抽取课题进行微型课教学,教学理论考核由考官现场提问作答。
2.成绩计算
总成绩=课堂教学考核成绩×70% +教学理论考核×30% ,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和教学理论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
3.公布成绩
考核总成绩在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考核成绩计算中若出现3位以上的小数,则四舍五入后保留3位小数。
(三)体检
各岗位按选调人数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并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结论公告发布后,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有异议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见体检公告,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察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并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作为选调人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作为选调人选。
(六)选择岗位
同一学科岗位的选调人员,根据《夹江县2019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2),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七)人员管理
1.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按照相关程序办理选调人员的调动手续和后续相关手续。
2.所有选调人员执行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必须在我县服务期满5年才能流动。
3.选调人员调入我县后如相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有空缺,则聘用在相应岗位,如无空缺,则聘用在所属层级最低档。
六、其他事项
(一)选调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发布,其他后续事宜将在夹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jiajiang.gov.cn)发布,报考者应密切关注,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未按时参加相关选调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选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若总成绩排名出现并列且需要进行选择的情况,课堂教学考核成绩高者优先,若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并列,则由考核小组组织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优先人选。
(四)本次选调所有环节均不递补。
(五)用人单位、夹江县教育局、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以任何形式提供考试辅导资料或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监督电话:
中共夹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夹江县监察委员会:0833-5662377
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干部股:0833-5657256
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5652056
夹江县教育局:0833-5655866
本公告由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夹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夹江县县情简介
2.《夹江县2019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
3.《夹江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
4. 2019年夹江县选调单位简介
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夹江县教育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