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见附件。
二、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省委统战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具体人员详见附件。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2019年6月24日(星期一)上午7:00到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2号门口集合,统一前往医院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省委统战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须带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费用自理(由医院收取)。
(五)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忌吃油腻食物、烟酒,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禁食、禁饮,空腹体检,勿嚼口香糖。体检当天请勿带隐形眼镜,请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
(六)报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省委统战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联系电话:(028)86603314
特此公告。
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