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总成绩、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见附件。参加体检的具体人员详见附件“是否进入体检”栏。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由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电话通知。体检地点为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一区(成都市青羊区署前街9号)。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由医院收取)。
(五)体检前一日忌吃油腻食物、烟酒,体检当日体检前禁食、禁饮,空腹体检。
(六)对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情况,取消该岗位接收,不再递补。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28-87513353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政治处
监督电话:028-87510331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纪委
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