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职位资格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一)职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23日止(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纸质报名材料交至广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报名材料包括:
(1)应聘人员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投递后,恕不退回,金土地集团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表)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金土地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原则不得低于3:1。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考试总分100分,笔试权重50%,面试权重50%。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金土地集团党委研究决定人选,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由金土地集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同意后,与应聘对象办理《劳动用工合同》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薪酬按金土地集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按工资的80%执行。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金土地集团纪委、监事会进行全程监督。
五、招聘咨询方式
联系人:凌先生0826-2130966 18728625002
广安金土地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