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名称 |
专业 |
学历 |
招聘数量 |
其他 |
1 |
辅助岗位1 |
财会类专业 |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
1 |
40周岁以下 |
2 |
辅助岗位2 |
计算机类、工程类专业 |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
1 |
40周岁以下 |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记录。
(二)具有基本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方式
劳务派遣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4日至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5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6-2390187,联系人:程乾训。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个人简历及能证明本人经历、业绩的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我中心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再按照择优的原则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考察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组织专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试用
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进入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有违法行为、违纪违规行为或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试用及聘用期间,按有关规定与劳务公司(我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聘用待遇
工资、社会保险参照广安市劳动用工有关政策执行,具体情况面议。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