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6.年龄:1983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招用岗位及数量
高新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2名。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汇东丹桂北大街256号高新区管委会三楼310室)。
3.报名资料:报考者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资格证明(以上资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高新区人力资源局对报名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考生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招用资格。
(三)面试
按照“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局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按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重新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本环节只递补一次。体检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按体检医院收取为准,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六)公示
根据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招用人员,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局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四、签订劳动合同
经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招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高新区工作,试用期3个月。
五、工资待遇
工资每月2500元,绩效考核每月300元左右,按政策缴交“五险一金”。
六、其他
(一)本方案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813-8115961)。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自贡高新区人力资源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