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省直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363433085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关于四川藏语佛学院、四川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四川同心协调联络中心2019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我部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
详见附件1。
二、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2。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5月31日9:00—18:00的工作时间以及2019年6月3日9:00—18:00的工作时间
地点: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干部处(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2号8楼)
联系电话:028—86647595
四、审查所需材料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大学本科毕业生需提供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省委统战部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⑥报考限“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认定时,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⑦报考限“具备教师资格证”岗位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⑧报考限“四川藏语佛学院英语教师”岗位的,需提供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⑨要求为中共党员(包括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五、相关说明
(一)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省委统战部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二)请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此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中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报考者所提供的面试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