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差额拨款 事业单位 |
四川省隆昌市古湖街道办人民中路6段368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与创新 |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以培养幼儿、小学教育师资为主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西南地区重要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学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坐落在成渝经济区川南城市群中心——隆昌市,交通便捷,有成渝铁路、成渝高铁、成渝高速、自隆高速、隆纳高速、隆黄铁路经过,毗邻中国石牌坊、古宇湖国家AAAA级景区。占地400余亩,建筑面积13.48万平方米,规划科学,环境优美,充满“爱心、阳光、尚美”的人文气息。
学校坚持立德育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传承“严、实、勤”精神,秉承“两代师表、仁爱笃行”校训,坚持“守正出奇,强内涵、重特色”的办学理念和“以内涵发展为核心、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特色发展为生命、以开放发展为支撑、以共享发展为根本”的办学思路,突出“全人+特长”的育人理念,着力培养师德为先、幼儿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服务城乡,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卓越幼师和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名额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和名额见《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6月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2日18时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将填写好的《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职员报考信息表》电子文档发邮箱lcysrss@126.com,报考信息表的文件名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
四、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通过邮箱回复初审是否合格,初审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6月3日,地点: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资格审查所需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我校发给考试通知书。
五、考试时间、内容及形式
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4日上午9:00点,考试分为笔试、专业考核和综合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0%+专业考核成绩×40%+综合面试×40%。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以网上报名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2: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我校按照政策规定将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于6月3日在学校网站或校内公告。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公共科目:职员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以《四川省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参考。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占总成绩的20%。
3.考试方式: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考试内容及试题并组织考试。
4.考试要求:完成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
5.考试时间及地点:见考试通知书。
(三)专业考核
1.测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2.测试方法和程序:职员岗位以问答和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评议组考官评定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为应聘者的专业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四)综合面试
主要考查应聘考生应聘岗位所需综合素质能力,以问答或特长展示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综合面试结束后,考生应核对本人信息、成绩,在《面试成绩确认表》上签名方可退场。
(五)考试成绩公布
学校于面试后3日内在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对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专业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予以公布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体检
学校人才考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以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学校研究后是否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校园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专业考核、综合面试、体检、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学校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不占学校编制。根据《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合同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同类在编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学校按有关政策为聘用人员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考试(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考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执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第二十九条的回避规定,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2-5908716(川南幼专人事处)
邓老师:18011204507 张老师:18980202185
监督电话:0832—5908811(川南幼专纪委监察处)
附件:
1.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6月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