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录用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二)人品正、作风好、刻苦耐劳,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
(三)身体健康,符合用工标准。
(四)未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建立正式劳动合同关系。
(五)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内江高新区网站平台和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5月26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表和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3.报名材料及要求:
(1)《内江人力恒劳务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原则上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内江人力恒劳务有限公司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能够反映个人工作能力、经历的有关证书等。
(5)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和综合评定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面试成绩仅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不作为决定性因素。
综合评定工作由内江人力恒劳务有限公司开展,综合评定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和综合评定结果,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和综合评定结果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高新区网站和内江人事考试网公示3个工作日。
九、聘用与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内江人力恒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新聘用人员首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待遇。购买四险一金,月度工资2000元以上。
十、联系方式
地址:内江人力恒劳务有限公司(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北环西路648号二楼)。
邮 箱:3514156644@qq.com
联系人:李霞
联系电话:0832-6105049
附件:1. 内江人力恒劳务有限公司招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