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计划
考试选调党务行政管理人员5名,具体职位见《四川警察学院2019年考试选调职位表》。
二、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符合考调条件的全国范围内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身份管理人员)。
(二)条件
1.中共党员;
2.政治坚定,勤奋敬业,热爱公安教育工作,具备职位要求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
3.公务员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及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公务员工作经历满2年(含试用期),即在2017年5月16日(含)之前参加公务员工作,上述时间以考生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及录用审批文件时间为准;
5.系县级(含)以上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公务员的,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16日(含)以后出生。系其他党政机关公务员的,科员及以下职级,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6日(含)以后出生;副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16日(含)以后出生。考生已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16日(含)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四川警察学院2019年考调职位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16日8:00—5月21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文档(发至邮箱1129392508@qq.com),文件名为: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
1.《四川警察学院2019年考试选调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4.个人受表彰奖励材料原件扫描件。
工作人员收到考生提供的上述材料后,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于5月22日17:00前通知考生,考生凭借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笔试
(一)时间:2019年5月25日下午15:00—18:00。
(二)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86号四川警察学院(具体考场另行通知考生)。
(三)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此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材料,在笔试当天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再进入面试。
(四)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警察学院官网公布。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各岗位拟选调职数的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各职位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各职位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或调减考调计划。
五、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2019年6月15日15:00-18:00。
(二)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86号四川警察学院行政办公楼三楼行政会议室。
(三)需现场提交的材料:
1.本人签名的《四川警察学院2019年考试选调报名表》(表上需贴个人近照),同时交1寸照片6张。
2.《关于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由对考生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并盖章,其中需明确同意考生参加面试考试并配合此次选调的后续开展工作。同时需说明考生的政治面貌、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起止时间)、现任职务(职级)以及起算时间,《四川警察学院2019年考试选调职位表》中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起止时间等,上述事项凡涉及时间的应明确到“**年**月”。该情况说明原件扫描件请于2019年6月10日17:00前发至邮箱1129392508@qq.com,文件名为: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情况说明。
3.考生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如有学位证的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最近一次职务(职级)变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其中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4.个人受表彰奖励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介绍本人公务员工作经历个人业绩的5分钟PPT电子文档,考生在制作的PPT文档中只介绍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涉及个人姓名、个人照片等信息部分请在文档中作模糊处理。在2019年6月10日17:00前发至1129392508@qq.com,文件名为: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个人业绩。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如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取消考调资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
六、面试
(一)时间:2019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86号四川警察学院(具体考场另行通知考生)。
(三)内容: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5分钟PPT介绍本人公务员工作经历中的个人业绩和10分钟的结构化面试。考生在表述的PPT文档中只介绍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不表述其他个人信息。面试总分100分,综合考生个人业绩PPT介绍及结构化面试情况,考官现场打分,当场公布考生面试得分。
笔试和面试都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名)按照职位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2019年6月17日上午8:30—12:00。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出现的缺额按各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进入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考生,该岗位出现的缺额按上述方式进行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四川警察学院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察。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根据考生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无问题的确定为拟调动人选。
十、办理调动
拟调动人员经四川警察学院报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被选调录用考生到校工作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一、工作纪律
此次考调工作接受省公安厅及社会的监督,省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监察组、学院纪委将参与此次考调工作全过程,监督电话:0830—3110556。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核实,取消考试选调资格,已经办理了调动手续的退回原单位。本次考调工作由四川警察学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0-3113430。
附件:1、四川警察学院2019年考试选调职位表
2、四川警察学院2019年考试选调报名表
2019年5月16日
四川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