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单位、岗位、名额、条件、范围
详见附件1《珙县2019年第一次面向宜宾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表》。
二、选调要求
(一)有下列情况的不能报考:
1.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检、司法机关调查的;
4.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务员被选调到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参公人员登记手续。
三、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3日—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珙县巡场镇中心路19号县政府综合大楼5楼)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交1寸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登记表同底)。
2.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需加盖复印单位鲜章)。
3.本人单位必须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请注明:报考者在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时间及当年招考公告时间。
4.填写珙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贴上照片,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5.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材料均不退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首日。工作经历以周年计算,年龄以周岁计算。如:40周岁以下,指截止此次报名的首日未满41周岁,以有效的身份证为准,以此类推。
2.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务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
4.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研究可放宽开考比例为1:2,放宽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5.费用:本次选调考试免收笔试和面试费用。
6.考生在选调工作全过程中要注意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待通知。
(五)选调方式
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总体笔试情况,分职位类别划定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最终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出现岗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并列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六)组织考察
考察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及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考察组采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绩分析、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如实写出考察报告,研究确定拟选用人员。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入围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选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自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在本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成绩、拟调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内,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是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九)试用及调动
选调人员需上挂选调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调动;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0831-4039393。
附件:1.珙县2019年第一次面向宜宾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表
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
2019年5月16日
珙县2019年第一次面向宜宾市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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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单位 |
主管部门 |
单位性质 |
选调名额 |
岗位名称 |
选调条件 |
岗位类别及登记 |
开考比例 |
选调方式 |
选调范围 |
备注 |
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机关 |
1 |
空间规划股工作员 |
4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城市规划、城乡区域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及其它与规划相关专业 |
科员 |
1:3 |
笔试+面试 |
全市已登记的公务员 |
|
珙县县委党校 |
|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
1 |
干训科工作员 |
4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
科员 |
1:3 |
笔试+面试 |
全市已登记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 |
|
珙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
珙县财政局 |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
1 |
行财股工作员 |
具有3年以上财务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本科:会计、会计学、财务会计、财税、财政学专业;研究生: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以上专业要求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
科员 |
1:3 |
笔试+面试 |
全市已登记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 |
选调后在珙县财政局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以上 |
珙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
珙县财政局 |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
1 |
国资和债 |
具有3年以上金融或经济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本科:金融学,金融管理,金融数学,经济与金融,国际金融专业;研究生:金融、经济类专业,以上专业要求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
科员 |
1:3 |
笔试+面试 |
全市已登记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 |
选调后在珙县财政局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以上 |
珙县人才服务和就业促进局 |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
1 |
工作员1 |
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管理与服务 |
科员 |
1:3 |
笔试+面试 |
全市已登记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 |
|
珙县人才服务和就业促进局 |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
1 |
工作员2 |
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会计(财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信息化、工商管理、经济学、经济统计学、会计统计、经济信息 |
科员 |
1:3 |
笔试+面试 |
全市已登记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