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职位
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1名、总经理1名。
二、选聘对象
此次选聘工作面向全社会,凡符合本公告及应聘职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3.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社交能力,有开拓创新意识。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形象气质好。
(二)职位要求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50周岁以下(1969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3.熟悉《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现代企业制度和运营模式,且具有在国营、民营企业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位2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不受选聘条件职位要求中第3条限制,但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同意。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如被聘用本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如被聘用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受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情况的。
5.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6.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聘情况的。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按上年度县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8倍确定,绩效年薪根据经营业绩按不超过基本年薪最高值的2倍确定(预期年薪可达21万元),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度薪酬总水平的30%以内分级分档确定。薪酬具体金额参照《关于深化旺苍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确定,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组织考察、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整个公开选聘工作在2019年5月底结束。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17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档或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71262951@qq.com,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17日24点。
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①《旺苍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表格可从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cgw.gov.cn人事招考栏)下载;②报名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任科级职务或企业任职文件、业绩评价材料等证明材料扫描件;③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者须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于考核前一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复核,复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核。
(2)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时间为报名期限内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①《旺苍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表格可从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cgw.gov.cn人事招考栏)下载;②报名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任科级职务或企业任职文件、业绩评价材料等证明材料原件及扫描件;③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资格审查。2019年5月18日至5月19日由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旺苍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等组成联合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方能参加考核。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4.联系电话:0839-4313573。
(二)考核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核方式。考核可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也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具体考核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由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旺苍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等组成联合考察组,对最终确定的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可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经组织考察,认为该职位无合适的人选,该职位可以空缺。
经组织考察合格人员,由考察组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以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2.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3.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参加测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职位所有参加测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4.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根据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聘用协议要求予以解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旺苍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0839-4202195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4313573
旺苍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0839-4222850
监督电话
旺苍县纪委监委:0839-4209382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旺苍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