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协兴园区党政办公室文秘岗位3名。
2.协兴园区政务服务中心招商引资岗位1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信正直,无违法记录。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或工作经验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4月之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至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广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2990188,19981839799
报名须交资料:《协兴园区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学历证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学历证及相关荣誉证书查验原件。
由园区党政办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四)试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试用,试用期两个月。
(五)聘用及待遇。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符合工作要求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合同,聘期两年(含试用期),待遇按协兴园区临聘人员待遇标准执行。聘用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聘用协议。试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协兴园区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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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兴园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