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名额
考调公务员65名,其中综合岗位20名、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岗位45名,全部统筹安排到省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或省委巡视机构。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
(二)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及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至2019年4月30日)。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打印准考证
2019年4月24日上午8:00至5月7日下午18:00,报名人员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可于2019年5月14日上午8:00至5月17日中午12:0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情况,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并适时开展资格复审和心理素质测试。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考察、体检及试用
根据考试情况,择优差额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岗位需要和考察情况,择优差额确定顶岗试用人员,顶岗试用4个月。试用前需通过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调入
试用期满后,根据考调名额和试用期间表现,研究确定拟调人员,经公示后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考调的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咨询电话:028—62555305;62555074。
八、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考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附件: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委员会2019年考调公务员岗位情况表(点击下载)
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