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合格者方能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3月13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30 — 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自贡市汇东新区汇兴路229号)
(四)资格复审要求: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由本人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法律职业资格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1.2019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在川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职位的,须提供关于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协议、服务年限以及服务期的现实表现、服务期满的考核结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拟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递补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合格者,需现场缴纳80元(请自备零钞)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2019年3月18日(以面试通知书时间为准)。
(三)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准时报到参加面试。
2、自觉遵守面试考试规则,违者按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13-4706110、4706111(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8日
提示:
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必须保持所提供的通讯工具畅通。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否则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