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定于 2019年3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在乐山市公安局十三楼会议室(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进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递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责任自负。
二、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请考生查阅乐山人事考试网《乐山市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进入第二次递补资格人员名单(见附件)。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安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