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公告》和相关规定,资格审查工作有市(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根据报考者岗位能力水平测试、速录技能测试原始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见附件一)。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3月1日(星期五)(9: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康定市榆林新区)。
资格复审要求: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本公告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并按规定交纳80元面试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以上资格复审材料在审查原件的同时,须交纳一份相同内容的复印件(A4纸)和本人1寸彩照一张。
联系电话:0836-2811193。
附件一:《2018年甘孜州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