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我部2019年录用公务员职位报名情况,经国家公务员局批准,按报名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了参加面试的人员。各录用职位的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分数线 |
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注 |
综合(军供保障)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200110002001 |
119.40 |
程泽华 |
12411102501302 |
2月22日、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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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昕 |
1241111501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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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欣欣 |
12411301024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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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琦 |
12414401035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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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星达 |
12414402012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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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200110003001 |
125.70 |
周琪 |
12411102112022 |
2月22日、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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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玲玉 |
1241110221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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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杨 |
1241110222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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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乃月 |
1241110719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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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军 |
12411201080603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2月15日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传真件至010-87933794。
2、传真正文内容统一按: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本人确认参加退役军人事务部XX职位面试”。
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一并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经本人签名,于2月15日前传真至010-87933794。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我部留存)。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6号金苑大厦退役军人事务部人事司人事处,邮编100012。请在信封上注明“退役军人事务部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回。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19年2月22日(周五)、23日(周六)两天进行,上午9:00开始,请全体面试考生于上午8:00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楼3层311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6号金苑大厦B、C座。可乘地铁5号线在北苑北路站下,B2出口往北约800米。届时请留意现场指示牌。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5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2确定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届时将提前电话通知有关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体检安排。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接到体检通知的考生当天早上空腹,集体前往体检地点。届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请考生严格遵守公务员面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如有违反规定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10-87933954
退役军人事务部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