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体检事项: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省专用通信局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咨询电话:86629322、63000312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