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眉委发〔2019〕1号、眉机改〔2019〕1号文件精神,2019年1月10日组建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原“眉山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不再保留。
本公告由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166111。
监督电话:
中共眉山市纪委监委:(028)38444444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028)38168059
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028)38666855
附件:拟聘 ->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9年1月18日
附件:
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名额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1 |
眉山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网络管理中心 |
1802024 |
1 |
万春 |
男 |
硕士研究生 |
西南交通大学 行政管理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