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群众如发现上述拟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规定情形的,请在公示期间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信举报或逾期举报的不予受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请于2019年1月31日前向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送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个人人事档案。
(二)毕业后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个人人事档案。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
举报电话: 0825-5185088
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