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教师类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28.065分。
非教师类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28.86分。
二、 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2019年1月5日,我区集中对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了资格审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等造成空额的,根据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规定,有递补对象的,江阳区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附后。
三、递补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但需提交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并分别加盖指印(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递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18:00,工作日审查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递补资格审查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事管股办公室(江阳区星光路4号,江阳区党政大楼上行200米处,0830-3123622)。
3.递补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递补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截至资格审查之日,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4)《报名信息表》2份。
四、注意事项
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