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总成绩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会议室(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新政务服务大厅5楼)。
三、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后还应于2019年7月31日以前到资格审查地点,现场复核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料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四、递补要求
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将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于2019年1月11日上午12:00点截止。请与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递补的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主动与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持联系,因报考者不主动,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过期不再递补,责任考生自负。
五、体检
1、体检人员:资格审查合格领取体检通知人员。
2、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2019年1月15日上午7:40到宜宾市南溪区政务服务中心底楼大厅集合后进行体检。
3、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特别提醒:根据《公告》规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六、咨询电话
南溪区人社局:0831- 3185385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