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岗位为县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协理员,招聘名额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精神,在残疾人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具有屏山县城镇户籍(非农业),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体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三、四级肢体、视力、听力残疾人,年龄18到35周岁之间。
(三)文化程度高中(中专)以上,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应用软件,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在技能、文化、体育等方面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名次的优秀残疾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已享受满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残疾人不在招聘范围。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2019年1月2日-9日(上班时间8:30-12:00,14:30-18:00)在县残联报名(屏山县水务综合大楼残联办公室)。报名时,残疾人本人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残联报名和资格审查。
四、考试和考核
(一)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考察报考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1.笔试:(1)机关常用公文写作;(2)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应用。
2.面试: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测试。
3.考试时间地点:2019年1月中旬,屏山县残联办公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笔试×70%+面试×30%
(二)考核。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五、聘用和管理
(一)岗位性质。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协理员是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岗位,在县残联指导下开展本类别残疾人公共服务工作。
(二)聘用。经考试、体检、考核程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残联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聘用期满,聘用关系自行终止。
(三)考核。县残联对被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待遇。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含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并为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六、其它事宜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831-5721515。
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2月24日